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公司為房地產企業,前期拍地支出出讓金1億 , 然后2021年項目一期基本銷售完成,對一期項目進行成本結轉,在結轉土地成本過程中,少結轉了1千萬,現在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我們這個項目分一期 二期 三期 商業



在房地產行業中,土地出讓金是指地方政府通過公開招拍掛等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時,所向土地使用權受讓方支付的一筆費用,又稱土地購買費、土地費等。依據《會計準則》第8條規定,土地出讓金不計入土地成本,應當分攤到土地使用期內收入支出中。
你提到的房地產企業,前期拍地支出出讓金1億,在 2021年項目一期基本完成銷售后,結轉土地成本時,少結轉了1千萬的情況,在進行成本結轉的時候,應根據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按使用價值或使用期限分段等,對收到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分攤,當期結轉的土地成本應按照準確的原則計提。如果確實少結轉了1千萬,可在本期結轉的土地成本總額基礎上,增加1千萬。
該企業現面臨一期、二期、三期在建工程施工,我們可以專門定制一種施工控制方法,將企業的施工成本進行事先把握,從而更好地控制其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把握企業的開發投資流程,有效地控制項目的開發流程,避免重復投資。
2023 01/20 2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