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4年匯算清繳后,實際繳納所得稅50萬,24年賬面計提所得稅70萬,25年5月應紅沖20萬差異,想請教下,這20萬差異如何賬務處理,是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 -20萬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0萬 還是: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萬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0萬 還是說,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過渡,最后結轉到利潤分配中去,但是我理解以前年度損益科目指的調整以前年度 核算差錯,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差異 屬于會計核算和稅法上的差異,不能叫差錯吧



您好,這個不算差錯更正,這個不屬于
05/13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