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之間無息借貸,如何做分錄?以支付借款方為主,借出去的分錄、視同銷售的分錄、還回來的分錄



你好借出去借其他應收款 還回來貸其他應收款,企業之間借款可以計算利息不視同銷售
2021 11/25 11:13

學習者 

2021 11/25 11:14
無息借款需要視同銷售的,請問完整的分錄怎么做?涉及視同銷售的利息

徐阿富老師 

2021 11/25 11:20
你好企業無息借款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借:財務費用
貸:應交稅費_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也就是利息收入科目是不用反映的(實際也收不到這個錢,否則就長期掛賬),這部分視同利息收入,如果年終需要納稅調整,就直接在匯算時候調整后繳納所得稅后再進行會計分錄。
企業之間無息借款涉及哪些稅務風險?
1.增值稅
企業之間的無息的借款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調整的所得,依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貸款服務”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符合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統借統還”業務的除外。
注意點: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同時又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關聯方,是指與企業有下列關聯關系之一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一)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根據《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第三十條規定: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直接或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收入的減少,原則上不作轉讓定價調查、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