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房地產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0月銷售其于2016年4月開工的房地產項目取得銷售收入3000 萬元。開發成本中土地價款為2000萬,其中僅開發了70%,其余30%尚處于閑置狀態,己開發的土地中建成商品房并于 10月銷售的部分占60%,其余 40%建成寫字樓用于出租。 要求:2020 年10月鈴木公司選擇一般計 稅方式銷售房地產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327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270
2021 12/22 05:53

暖暖老師 

2021 12/22 05:53
借主營業務成本2000*0.7*0.6=840
貸庫存商品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