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需求的價格彈性系數=-(需求量的變動量÷需求函數)÷(價格變動量÷需求函數) 簡化=-(需求量的變動量÷價格的變動量)×(需求函數÷需求函數) 供給的價格彈性系數=(供給量的變動量÷供給函數)÷(價格變動量÷供給函數) 簡化=(供給量的變動量÷價格的變動量)×(供給函數÷供給函數) 兩個價格彈性公式這么表達對嗎?



首先,需求的價格彈性系數(Ed)的正確表達式是:
Ed = -(需求量的變動百分比 ÷ 價格的變動百分比)
或者等價地,用差分形式表示為:
Ed ≈ -(ΔQ/Q) ÷ (ΔP/P)
其中,ΔQ是需求量的變動量,Q是原始需求量,ΔP是價格的變動量,P是原始價格。注意這里使用的是變動百分比,而不是變動量本身。
接著,供給的價格彈性系數(Es)的正確表達式是:
Es = (供給量的變動百分比 ÷ 價格的變動百分比)
或者等價地,用差分形式表示為:
Es ≈ (ΔS/S) ÷ (ΔP/P)
其中,ΔS是供給量的變動量,S是原始供給量。同樣地,這里也使用的是變動百分比。
在您的原始表達中,“需求函數”和“供給函數”被錯誤地引入了公式中。價格彈性系數與具體的函數形式無關,它只關注于需求或供給量以及價格本身的變動情況。因此,無需在公式中提及“需求函數”或“供給函數”。
2024 03/13 11:11

m520341566 

2024 03/13 11:18
能簡單的說一下啊嗎

m520341566 

2024 03/13 11:20
也就是我的不對是嗎

樸老師 

2024 03/13 11:22
同學你好
你 的不對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