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轉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不是“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25 貸:所得稅費用25”,然后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是“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 貸:所得稅費用20”嗎?那么應該繳納的所得稅費用不是用1000*0.25-20-25嗎?為什么是加呢



首先明確相關概念: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會增加應納稅所得額的暫時性差異。轉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意味著原來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減少,會導致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可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暫時性差異。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會使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增加,因為當期不能抵扣,以后期間才可抵扣。
然后分析應交所得稅的計算:
應交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 = 利潤總額 ± 納稅調整事項。
這里的納稅調整事項包括轉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因為這兩種暫時性差異都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所以是做加法。
題目中,利潤總額是1000萬元,轉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00萬元會使應納稅所得額增加100萬元,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萬元也會使應納稅所得額增加80萬元,所以應納稅所得額 = 1000 + 100 + 80。
所得稅稅率為25%,則應交所得稅 = (1000 + 100 + 80)×25% = 295萬元。
而你所理解的“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25 貸:所得稅費用 25”和“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0 貸:所得稅費用 20”是對應遞延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影響的是所得稅費用,而不是應交所得稅。應交所得稅是根據稅法規定計算的當期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稅金額。
2024 08/14 1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