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章 刑法 「考點提示」刑法的適用范圍 (1)屬地管轄權:犯罪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我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 (2)屬人管轄權:中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外犯《刑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我國《刑法》規定的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考點提示」追訴時效 1.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2.追訴期限的計算 ①一般犯罪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②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③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④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中斷,從犯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 「例題」張某于2005年10月1日盜竊王某人民幣4000元,王某于2005年10月2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后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張某為逃避偵查而逃匿。該案( )。 A.追訴時效為5年 B.追訴時效為10年 C.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D.追訴期限從2005年10月2日開始計算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追訴時效的延長。按照刑法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本案中張某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為逃避偵查而逃匿,所以本案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考點提示」犯罪構成 1.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 ①一般客體;②同類客體;③直接客體。 2.犯罪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和由這種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 必要條件:①危害行為;②危害結果;③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不是所有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而僅為某些犯罪構成所必需。因此,稱為選擇性犯罪構成要件。 3.犯罪主體 ①自然人犯罪主體根據年齡承擔不同的刑事責任。 ②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是: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即所謂兩罰制。 4.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故意和犯罪過失是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犯罪動機不是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不影響定罪,只影響量刑。 「例題」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罪有( )。 A.強奸 B.搶劫 C.搶奪 D.制造毒品 E.放火 「答案」ABE 「解析」本題考核刑事責任年齡。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投放危險物質罪)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本題選項ABE正確。 「例題」根據規定,單位犯罪主體( )。 A.必須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B.可以是單位的各個成員的犯罪之和 C.主觀方面必須有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的故意 D.通過直接責任人員加以實施 E.必須限于《刑法》的特別規定 「答案」ACDE 「解析」單位犯罪主體不是單位的各個成員的犯罪之和,B選項錯誤。 「考點提示」故意犯罪過程中的形態 1、犯罪既遂指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具備了特定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現的犯罪停止形態。 2、犯罪預備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態。 3、犯罪未遂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呈現的犯罪停止形態。 4、犯罪中止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 「例題」關于故意犯罪形態,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故意犯罪形態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B.間接故意只有成立與否問題,而沒有既遂未遂問題 C.對過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與否的問題,沒有既遂未遂的問題 D.在犯罪預備階段只能出現犯罪預備形態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對故意犯罪過程中的形態的理解。在犯罪預備階段既可能出現犯罪預備形態,也可能出現犯罪中止。故選項D說法錯誤,本題選D正確。 「考點提示」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故意犯罪行為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方式。 3.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包括:(1)主犯;(2)從犯;(3)脅從犯;(4)教唆犯。 「考點提示」罪數 凡是基于一個確定或概括的犯罪故意(或過失),實施一個危害行為,符合一個犯罪構成的為一罪;基于數個犯罪故意(或過失),實施數個危害行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為數罪。 「例題」以下選項中( )不屬于實質的一罪。 A.繼續犯 B.想象競合犯 C.結果加重犯 D.連續犯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實質的一罪的類型。連續犯屬于處斷的一罪。 「例題」關于牽連犯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 A.牽連犯必須是出于一個犯罪目的 B.牽連犯必須是行為人實施了數個犯罪行為 C.牽連犯是在目的行為或者原因行為觸犯了一個罪名的情況下,手段行為或者結果行為又觸犯了另一個罪名 D.牽連犯是實際的一罪,所以不實行數罪并罰 「答案」D 「解析」牽連犯通常擇一重罪定罪處罰,但也有立法規定應當數罪并罰的情況。 「考點提示」刑罰的種類 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例題」依照法律規定,在管制的判決和執行方面,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超過3年 B.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 C.對于被判處管制的在勞動中應同工同酬 D.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答案」D 「解析」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超過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對于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由公安機關執行。 「例題」甲被判處無期徒刑,按照規定,應當一并適用的附加刑是( )。 A.賠償經濟損失 B.罰金 C.沒收財產 D.剝奪政治權利 「答案」D 「解析」按照規定,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故本題選項D正確。 「考點提示」刑罰的適用 1.累犯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情況。 (2)特別累犯,是指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情況。 2.自首 (1)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 (2)特別自首,是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3.立功 (1)一般立功主要表現為: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 (2)重大立功主要表現為: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 4.數罪并罰 (1)對數罪分別宣告的刑罰中有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則。 (2)對數罪分別宣告的刑罰均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則。 (3)對數罪宣告的刑罰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即附加刑與主刑采取并科原則。 5.緩刑 (1)緩刑適用于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對所犯何罪無具體規定)。 (2)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6.減刑 
A.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B.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C.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D.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答案」B 「解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本題中,王某因為形跡可疑經盤查如實交待司法機關沒有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王某揭發他人受賄100余萬元的"重大"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上述規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項。 「例題」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甲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故意傷害罪,則對甲應( )。 A.以故意傷害罪處罰,原交通肇事罪所判刑罰不再執行 B.構成累犯,應以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 C.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和交通肇事罪按先并后減的原則實行并罰 D.撤銷緩刑,再將新犯的故意傷害罪判處的刑罰與前罪判處的2年有期徒刑實行并罰 「答案」D 「答案解析」犯罪分子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了緩刑條件,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將前后兩罪所判處的刑罰進行并罰。 「例題」《刑法》關于撤銷假釋的規定,下列理解錯誤的是( )。 A.只要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即使假釋考驗期滿后才發現,也應當撤銷假釋 B.在假釋考驗期滿后,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不能撤銷假釋 C.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的,應當按先減后并的方法實行并罰,但"先減"是指減去假釋前已經實際執行的刑期 D.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撤銷假釋后,按照先并后減的方法實行并罰;假釋經過的考驗期,應當計算在新決定的刑期之內,因為假釋視為執行刑罰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假釋的撤銷。只要行為是在假釋考驗期間內犯新罪,無論是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還是在假釋考驗期滿后才發現的,都應當撤銷假釋。而對于漏罪則強調發現的時間是在考驗期間內。如果是在考驗期滿后才發現的漏罪,不能再撤銷假釋,只能考慮對該漏罪依法進行處理。因此選項A項、B項正確。對于犯新罪的原則是"先減后并",即新罪判決的刑罰和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并罰。C項正確。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按照先并后減的方法實行并罰,但假釋后所經過的考驗期,不得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假釋考驗期不能看成是執行刑罰。因此,D項后半句錯誤。 「考點提示」涉稅犯罪行為 (1)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2)偷稅罪 (3)抗稅罪 (4)逃避追繳欠稅罪 (5)騙取出口退稅罪 (6)其他 「例題」某有限責任公司采取銷售、不入賬的方式,偷稅人民幣3萬元,占該公司應納稅稅額的12%,對該行為認定正確的是( )。 A.構成偷稅罪 B.構成抗稅罪 C.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 D.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 「答案」A 「解析」納稅人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10%以上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構成偷稅罪。偷稅罪的主體可以是單位。 「例題」某公司在經營期間,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1.5萬元,對此案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構成偷稅罪 B.構成抗稅罪 C.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 D.不構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按照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藏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且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的欠繳稅款的數額必須在1萬元以上。 「例題」某公司財務主管人員王某在向稅務機關繳納10萬元稅款后,采取偽造報關單等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15萬元,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王某構成( )。 A.騙取出口退稅罪 B.偷稅罪 C.騙取出口偷稅罪和偷稅罪 D.逃避追繳欠稅罪 「答案」C 「解析」根據規定,對納稅人實施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出口退稅的應當分情況定罪處罰。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上述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稅款的,按偷稅罪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對超過部分以騙取出口退稅罪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