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2年底, 泉州市立戶登記的制鞋企業達2790家,其中外資企業380家,制鞋行業2002年共貢獻地方稅收達1.25億,三年內年均遞增34.7%,稅收收入翻了一翻。主要原因:
一、我市制鞋企業積極樹立品牌意識,實施名牌戰略,通過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加大廣告投入創建了如安踏、三興、鴻星爾克等一批在全國范圍內知名的商標品牌。
二、我市制鞋企業在力保國外市場的同時,積極開拓國內市場,構建了全國性的現代營銷網絡,企業生產規模、銷售規模和經濟效益顯著提高,經濟的發展直接帶動了稅收的增長。
三、我市地稅部門加強對制鞋行業的稅收征管并取得良好成效。
1、加強對一般納稅人的監控管理。重點審核一般納稅人的國稅稅單及納稅申報表,有效防止少申報地方稅收的行為。
2、認真開展漏征漏管戶清理工作,特別是加強對“家廠合一”的制鞋企業的清理,三年來全市共清理此類企業412戶。
3、加強對帳證不健全的企業的稅收管理。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征管辦法,實行按機臺及按流水線核定企業最低申報額;認真開展對制鞋行業的“民主評稅”工作,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核定的稅額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加強對停歇業戶的管理,實行層層檢查的辦法,有效的杜絕了虛假停業的現象。4、積極開拓新稅源,如晉江加強對鞋業企業所聘請的形象代言人的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征收,2002年就征收此項個人所得稅5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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