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局(人事勞動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省部屬在溫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浙考發〔2005〕1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地點、級別、科目及時間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統一設置在杭州。
考試設初、中、高三個級別,各級別的考試時間及科目具體為:
初、中級資格考試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
10月16日 上午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考試內容、答題形式及要求
審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根據對初、中級審計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初、中級資格考試形式與去年相同,各科目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仍采用閉卷筆答方式,應考人員須在規定的答題卡上用黑色簽字筆答題,各科目考試題型均為主觀性試題。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
初、中級資格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3〕4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高級資格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2〕1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報考條件中所涉及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我市報名時間定于2005年4 月26日-28日。報考人員按報考級別要求,分別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1)、《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2),并根據“漢字區位碼表”(報考人員可上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查詢)認真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樣卡見附件3),貼好2003年后的免冠一寸照片一張,同時提交學歷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4)。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后,部、省及市屬單位、鹿城、甌海、龍灣、開發區單位的報考人員直接到溫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市行政管理中心655室)報名,各縣(市)報考人員到當地人事部門報名。各縣(市)需將《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和《審計考試報名卡》按考試級別進行整理、匯總,并填寫《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匯總表》(附件5),于5月11日前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各縣(市)將考生材料上報同時,也需將本縣(市)考生信息及報考級別等重要信息留存,以便日后詢查。
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數據采集使用報名卡的形式進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根據國家審計署考試中心編印的“漢字區位碼表”和“各省市代號編碼表”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此卡需送審計署考試中心讀卡,傳輸過程勿折)。
各縣(市)人事部門要會同審計部門認真審查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從事審計、財經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復印件上經辦人須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審計考試報名卡》填涂要求完整、準確,報名卡中“考試報名號”欄,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負責填涂。
五、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及審計署考試中心通知,2005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考試輔導教材已在2004年版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高級資格考試參考叢書是2001年版本的再版。需要考試用書的考生在報名的同時填好征訂單(附件6),并按書單所列價格交納書費。
六、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97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85元收取。
七、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05年9月27-29日。市及部、省屬單位的報考人員到溫州市審計局政工處領取,各縣(市、區)報考人員到當地人事部門領取。
八、成績公布
2005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于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網站查詢或下載考試成績。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任務重,政策性強,各縣(市)人事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與審計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對偽造涂改學歷或資歷證明及考試違紀的人員,一經發現,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