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局, 寧波保稅區、 市科技園區、大榭開發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勞動人事局, 市屬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在甬省部屬有關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5〕1號)和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5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浙考發〔2005〕1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今年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時間及科目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中、高三個級別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為:
10月16日 上午 9:00 –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 2:00-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考試內容、答題形式及要求
審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根據對初、中級審計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初、中級資格考試形式與去年相同,各科目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仍采用閉卷筆答方式,應考人員須在規定的答題卡上用黑色簽字筆答題,各科目考試題型均為主觀性試題。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
初、中級資格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3〕4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高級資格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2〕1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見附件6)。報考條件中所涉及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四、報名時間、手續、地點及要求
報考人員按報考級別要求,分別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二份,并根據“漢字區位碼表”(報考人員可上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查詢)認真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此卡需送審計署考試中心讀卡,傳輸過程勿折)!秾徲嬁荚噲竺ā诽钔恳笸暾、準確,報名卡中除“考試報名號”、“所在地區”和“考試地區”欄,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填涂,其他欄目必須填涂齊全,并在申報表指定位置貼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同時隨附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2、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提供);
3、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證明。
報名表由單位審核簽章后上報市直有關各部門,縣(市)區所屬單位報當地人事部門,省部屬單位及無管理部門人員(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勞動力市場的需由檔案存放部門蓋章)可直接到寧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及從事專業工作經歷證明,確認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作出標注和簽名,于2005年4月27-5月8日期間(節假日除外)將匯總后的材料要求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服務廳(柳汀街557號人才大廈一樓辦事廳考試中心窗口)辦理報名手續。
五、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97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審計署12元)收;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審計署50元)收取。
六、考場設置
考場統一設置在杭州。閱卷工作由審計署統一組織進行。
七、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及審計署考試中心通知,2005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考試輔導教材已在2004年版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高級資格考試參考叢書是2001年版本的再版;需要考試用書的考生在報名的同時填好征訂單(附件7),并按書單所列價格交納書費。
八、準考證發放辦法
有關人員可于9月25日后攜帶報考匯總表到柳汀街557號人才大廈一樓辦事廳考試中心窗口領取(電話:87116422、87134800)。
九、成績公布
2005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于國家下達合格線后(約2005年1月下旬)予以公布。屆時有關人員可憑本人準考證,點擊寧波考試網或省人事考試網查詢合格情況。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任務重,時間緊,政策性強,各級人事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與審計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對偽造涂改學歷或資歷證明及考試違紀的人員,一經發現,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以確?荚嚬ぷ鞯墓、公正。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