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會計處理概述——會計處理方法(二)
(二)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①按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應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貨時:
借:應收賬款
或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②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用于銷售的,按規定不再征收消費稅。納稅人應將代扣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的成本。則:
借:委托加工材料
或生產成本
或自制半成品
貸:應付賬款
或銀行存款
委托方將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應按代扣代交的消費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或銀行存款
①按規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應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貨時:
借:應收賬款
或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②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用于銷售的,按規定不再征收消費稅。納稅人應將代扣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的成本。則:
借:委托加工材料
或生產成本
或自制半成品
貸:應付賬款
或銀行存款
委托方將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應按代扣代交的消費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或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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