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應怎樣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具體預繳辦法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核定,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后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4或1/12,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改變。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合并、分立、終止時,應當在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后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4或1/12,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改變。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合并、分立、終止時,應當在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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