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政策
青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政策的通知
青財稅〔2022〕1號
各區(市)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1〕23號),現將有關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政策明確如下:
《青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明確疫情期間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政策的通知》(青財稅〔2020〕5號)和《青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繼續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青財稅〔2021〕7號)中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青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