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關注!“從業人數”如何計算?
企業財務人員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從業人數”的計算問題,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殘保金的計算繳納等等,我們來看看這些“從業人數”是如何計算的。
一、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從業人數”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要求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小型、微型企業劃型的“從業人員”
企業劃型為小型、微型企業的,在執行財務制度時可以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還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以及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進行中小型企業劃型時,有些行業的劃分標準包括從業人員, 如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的規定,從業人員,是指期末從業人員數,沒有期末從業人員數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員數代替。
四、繳納殘保金的“在職職工人數”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八條規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計算呢?
在實際執行中一般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按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全年各月在職職工人數總和/12個月計算,如北京、四川、深圳、青島等地;還有一種是按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計算,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比如湖北省。實務操作中,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需要按照當地的執行口徑計算。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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