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家采購入庫的商品有配件是贈送的,來的進項發票是100%折扣形式開進來的,現在銷售出去配件也贈送,但是對方要求發票上不體現贈送的配件,我們銷售發票上就沒開配件,但是配件還出庫了,走的贈送出庫,這樣操作可以嗎?



您的提問非常重要,有關稅務處理上的疑問,需要全面審查。
首先,根據《財政部國稅總局關于對處理贈送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于贈送發票有以下規定:
1、銷售方發票上應該體現贈送商品或服務形式,并說明其為贈送,同時根據賬務處理要求,銷售方在發票上需體現贈送商品或服務的金額,發票金額須等于實際交易金額,但不包括贈送金額。
2、若購方要求發票上不體現贈送的商品或服務,銷售方可以按照購方的要求向購方開具正常的發票,但應當建立贈與明細表,在其中注明實際售出的商品及其贈與商品的名稱、數量、金額等明細,以備后續稅務處理和審計查證需要。
綜上所述,按照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您在進行贈送時,可以按照購方要求發票上不體現贈送商品或服務,但是需要建立贈與明細表,以便未來稅務處理和審計查證。
此外,除了贈送以外,還有一些其他增值稅優惠政策,比如免稅、減稅等,納稅人在識別具體是否有發票打折的優惠政策時,需要結合當地稅務部門的稅收規定,注意把握稅收優惠的范圍,避免因違反稅收規定而被稅務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或者交納罰金等。
2023 01/27 1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