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能解釋下嗎,不太懂耶,2023年1月發放年終獎金當月工資為什么不可以合并為全年一次性資金申報納稅呢,得有詳細的政策還有解釋說明



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該公告規定,年終獎單獨計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23年12月31日。
2023 03/25 13:39

郭老師 

2023 03/25 13:39
不可以合并為全年一次獎金那里看的

84785027 

2023 03/25 13:47
有個老師跟我這么說

郭老師 

2023 03/25 13:49
你好,第一行最后那里,他寫的那個時間是幾月份

84785027 

2023 03/25 13:53
2023年12月31日啦啦啦

郭老師 

2023 03/25 14:03
這不矛盾。他回復的是不可以,然后這個政策截止到2023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