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收到產假生育津貼2萬,休產假每個月正常發工資共計1.5萬,現在補發5千。分錄 1.發放產假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1.5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5萬,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1.5萬 貸:銀行存款1.5萬 2.收到生育津貼 借:銀行存款2萬 貸:其他應付款2萬 3.補發差額 借:其他應付款0.5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0.5萬,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0.5萬 貸:銀行存款 0.5萬 4.處理其他應付款余額 借:其他應付款 1.5萬 貸:管理費用-工資 1.5萬。 請問:以上分錄,是否正確?第4步,處理其他應付款余額時,是否需要把第1步計提至應付職工薪酬用紅字沖減掉?如需要,分錄怎么做?謝謝



補發差額(步驟 3):無需通過 “應付職工薪酬”,直接 借:其他應付款 0.5 萬 貸:銀行存款 0.5 萬
沖減費用(步驟 4):用紅字沖減更規范, 借:管理費用 - 工資 -1.5 萬(紅字) 貸:其他應付款 1.5 萬
07/08 16:12

snoop2007 

07/08 16:21
謝謝老師上面的解答。這樣做了憑證以后,“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本年發生額就和“管理費用——工資”的本年發生額,不一致了,沒關系吧。原來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時候,跟我們說,“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和“管理費用——工資”本年發生額應該金額一致。

樸老師 

07/08 16:39
結轉損益了就可以了

樸老師 

07/08 16:40
管理費用結轉損益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