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自行研發無形資產,在2017年度能否按175%稅前攤銷
【問題】
我公司2015年自行研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在2017年度能否按175%稅前攤銷?
【答案】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8號規定,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無形資產,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攤銷費用,可適用《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即可以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